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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传媒学院毕业综合训练(毕业展播)工作细则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4-03-20 阅读:

毕业展播是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的最后一次专业训练,是基于现有作品的综合艺术实践,以朗诵、配音、主持的方式通过专场展播形式呈现。

一、毕业展播基本要求

   毕业展播形式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小组合作。

(一)毕业作品要求

1.根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特点展播类型分为:朗诵、配音、主持三种形式,学生根据专业特长任选其一进行展播。

2.作品展播的不少于8分钟节目片头、结尾以及纯音、视频累计不得超过2分钟

3.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够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4.展播中学生的专业技能要求达到毕业要求的艺术水平。

5.集体作品,每组原则上不能超过4个人。

6.作品要求是MPGAVIMP4等格式,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二)毕业展播策划书要求

毕业作品正式排练之前,围绕着拟进行排练的作品撰写策划书,毕业展播策划书字数不少于1500字,文体结构如下:

1.标题

依据拟进行展播的作品进行命题,例如“关于钢琴曲《xxx》等三个作品的展

”。

2.主体部分

1)作品分析

2)展播设计

① 目的和意义

② 作品类型

③ 服化道要求

④ 灯光设计

⑤ 计划进度

3.格式要求

1标题三号黑体字居中排写

2主体部分字体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首行缩进小标题一律加黑。

(三)毕业展播报告书要求

毕业作品展播完毕,围绕毕业作品的创作过程进行报告书撰写,毕业展播报告书字数不少于3000字,文体结构如下:

1.标题

依据展播类型的不同进行命题,例如“关于朗诵xxx》作品的展播”、“关于配音xxx》作品的展播”、“关于主持xxx》作品的展播”。

2.主体部分

1)作品展播简述

2)任务完成的情况

3)心得和体会

3.格式要求

1)标题三号黑体字居中排写

2)主体部分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首行缩进,小标题一律加黑。

二、毕业展播工作流程

依照武昌理工学院毕业综合训练总体规定,影视传媒学院毕业展播按照下面流程进行。

(一)学院依据毕业展播工作细则,下达毕业综合训练(毕业展播)工作指导性意见。

(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依据学院制定的毕业综合训练(毕业展播)工作细则,各系制定学年度工作细则,并进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三)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

毕业展播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展播的选题进行指导。选题依据学生展播的作品进行命题。

    (四)指导教师下达毕业创作任务,指导学生开题

学生按照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撰写毕业展播的开题策划书。每个同学开题策划书要从对作品分析、展播的设计等几个方面入手。开题策划经指导老师通过后方可进行排练。

(五)学生进行排练并撰写毕业展播报告书

     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展播作品进行指导,学院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六)毕业作品展播

评审小组现场观看学生毕业展播,并现场进行评分。评审小组由5位教师组成,原则上其中一位要有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教师不得参与评审。展播过程现场录制,刻成光盘提交指导教师归档。

(七)资料存档

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毕业展播后,指导教师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资料归档含开题报告(后附毕业展播策划书)、指导教师及评审小组评分表、毕业作品的光盘、毕业展播报告书。

三、毕业展播计划进度安排

毕业展播计划安排

阶段

时间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201961

2019930

选题与

收集资料

选题与审批

填写任务书

撰写计划安排

选定参考资料目录

第二阶段

2019101

20191130

开题

开题报告

开题申请

开题审批

第三阶段

2019121

2020430

作品初排

作品定型

作品初

作品定型

诚信承诺书

 

第四阶段

 

202051

2020530

展播

展播申请与审批

准备展播

展播

 

四、毕业展播测评标准

毕业展播测评由选题与收集资料测评、开题测评、作品定测评、毕业展播测评四个环节测评构成,各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10%、10%、30%、50%。指导教师和评审小组须严格按照《毕业展播测评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分。

(一)选题与收集资料测评须在第六学期完成。由学生自己提出展播选题并得到指导教师认可,收集与选题有关的资料。指导教师须在第六学期末完成对选题与收集资料环节的评分工作并公布成绩。

(二)开题测评须在第七学期完成。学生在展播策划制定时必须完成作品展播所需要的化妆、服装、灯光、道具及音乐伴奏设计。指导教师须在第七学期末完成对展播策划的评分工作并公布成绩。

(三)作品定测评须在第八学期4月底之前完成。学生依据选题和毕业展播大纲要求,完成展播作品排练或制作。指导教师对作品审定环节评分并公布成绩。评分合格的,方可进入展播环节。

(四)展播测评必须在第八学期的5月底之前完成。学院按专业组成展播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5名及以上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原则上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教师不得参加自己指导的学生展播评审。展播以现场展播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地完成作品展播。评审小组从基本功(40%、表现力40%)、创新性20%)三个方面对展播进行评分展播结束三内公布成绩。首次展播未通过的,学院在10-15天内给予再次展播机会,再次展播仍未通过的,展播成绩为不及格。

(五)评审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不得商议,当场评分评审小组秘书计算分值展播成绩等于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组长审核签字交指导老师录入蓝墨云平台公布成绩。

(六)指导教师核算毕业展播成绩并整理毕业展播档案。毕业展播成绩系主任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后,由指导教师录入教务系统。

(七)教学督导须对学生毕业展播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展播成绩评定是否客观公正进行抽查与评价。发现问题教学事故处理。

 

附:

1. 毕业综合训练手册-展播类

2. 毕业展播开题报告(封面)

3. 毕业展播策划书

4. 毕业展播报告书

5. 毕业综合训练展播记录及成绩表-展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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