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武昌理工教材管理办法》,影视传媒学院加强教材管理及建设,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教材选用应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养成,有利于学生知识构成、素质提高和职业发展。
2.选优选新原则。优先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获奖教材、规划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推荐教材以及体现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果等的优质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正规出版、列入教材征订目录的新编(修订)教材;鼓励选用本校立项开发、出版的新教材,鼓励选用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
3.版本统一原则。专业相近,培养层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相同的课程,应选用相同版本的教材。
二、纸质教材选用标准
1.选用的教材必须思想、观点和方法正确,既要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又要能够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反映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2.教材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相适应,能够满足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要求,能够注重综合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教材应符合专业教学规律,能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取材合适,内容新颖,深度适宜,份量恰当;富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自主性学习、探索性学习兴趣。
4.教材应文字精练,语言流畅,图文配合恰当,谱例清晰准确,音乐作品的印刷标准规范,装帧效果较好,价格合理。
三、电子音像教材选用标准
1.选用的教材内容组织合理,知识关联清晰。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音乐创作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
2.电子音像教材必须符合认知规律,符合课程教学要求,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富有启发性,能引起和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注意力,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3.电子音像教材质量要高,演唱和演奏的水平要高,均应为著名作家和表演艺术家的作品集成。
4.音质和图像清晰,画面生动、准确,文字表达规范,字号、字体和色彩适合阅读,用标准语音讲解、配音和对白,音效质量好。
四、教材选用程序
1.学院将于每年5月、11月组织推荐、选用教材,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布置教材选用事项。
2.教材选用按照课程归口由各教研室主任分工管理。并报系教学委员会对各教研室课程组推荐教材进行审核(包括1种首选教材和1种备选教材),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并报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
各系(教研室)应按学期填写“课程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分析本教研室教材推荐情况。
3.各系(教研室)不得因授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不得随意改变教材选用计划。确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选用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需要的,应按照规定重新选用教材。
五、教材评价范围
1.全日制本科所有课程使用教材均应进行评价。
2.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精品教材、获奖教材、规划教材、重点推荐教材可以直接认定合格。
3.自编教材、联(参)编教材等教材以及自编指导书(讲义)必须经过评价且合格以上者方可选用。
六、评价标准与评价程序
1.教材评价由各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系教学单位教学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教材评价工作。
2.教材质量评价在教材选用过程进行;同时纳入学期教学质量检查。
各教研室应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组织教师对教材质量进行评价,分析本教研室教材使用状况,撰写“学期教材质量分析报告”。
3.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将评价材料归档保存。
七、教材评价效用
1.本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评价合格是教材选用的最基本条件。
2.最终评价有效期3年。在教材最终评价有效期内,除特殊原因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教材(版本更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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