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教学,加强形象设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根据课程安排使用形象设计实验室进行教学,其余时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生可以在形象设计实验室内进行训练。授课时,应如实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二、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带人在形象设计实验室内化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使用人员应爱护公物,节约用电,不得在镜子和地板上乱涂乱画,不得坐在化妆台上。
四、使用人员不得携带食物和饮料进入形象设计实验室。
五、使用人员时刻保持形象设计实验室内的卫生清洁,严禁在实验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
六、形象设计实验室内的一切器具,未经实验员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七、形象设计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吸烟,确保安全。
八、使用结束后,各类设备器具要放回原位,关好水龙头、灯和门窗,切断电源。
九、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使用,若需使用场地,如实填写完使用申请表,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对于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