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中青办联发〔2020〕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校团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定于2023年11月召开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筹备召开学代会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4日
地点:武昌理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
二、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全面回顾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以及取得的进步,进一步强化我校学生会组织建章立制,加强学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探索并规划新时代学生会的发展方向,切实肩负起新征程所赋予的使命任务,奋力为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书写壮丽篇章,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力谱写青春华章!
三、大会主要议程
1.省学联领导和校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工作报告;
3.修订《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
4.选举产生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
5.选举产生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院全日制在籍学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拟定学生代表人数200人。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学院推选时原则上需覆盖所有年级,兼顾校、院、班级干部、非干部比例,兼顾党员、非党员比例,兼顾男女代表比例,兼顾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各学院代表总数的65%,女代表不少于25%。各学院代表名额不足3名的以3名计。
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根据各学院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一)和代表条件(附件二),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附件三)。在同级团组织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代会代表选举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单(附件四),等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附件五),于 10月28日晚20点前将相关材料打包报备工作领导小组。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大会圆满成功,学生会决定成立“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专门负责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第十三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校学生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等成员组成。第十三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材料组、会务组和宣传组,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讨论、指导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会务、宣传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院学生会和广大同学要充分认识本次学代会的重要意义。学代会是全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校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的一次重要会议。希望各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筹备工作。
2.认真组织。本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由校院学生组织共同完成,重要问题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各院学生会要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按照学代会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代表推荐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反馈沟通,确保学代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3.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院-班”三级联动模式,在广大青年同学中传达本通知的精神,动员全体同学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到本次学代会中。在学代会召开之前,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 代表总人数 | 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 不低于以下人数 | 女代表不少于以下人数 |
人工智能学院 | 54 | 38 | 16 |
商学院 | 25 | 17 | 7 |
智能建造学院 | 19 | 13 | 6 |
文法学院 | 25 | 17 | 7 |
艺术设计学院 | 23 | 16 | 7 |
影视传媒学院 | 21 | 15 | 6 |
健康与护理学院 | 22 | 16 | 7 |
生命科学学院 | 11 | 8 | 4 |
附件二:
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代会代表条件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学代会代表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完成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
附件三
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
选举单位: (院学生会盖章) (分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注:1.“职务”栏中,注明在学生组织中担任的职务。
2.“出生年月”栏中,应填写年、月份即可。
3.如是先进集体(如全国、省先进班集体)的代表或先进个人(如五四奖章获得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4.本表复制有效。
附件四
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代会代表
选举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单
选举单位: (院学生会盖章) (分团委盖章)
注:1.“会议时间”栏中,注明准确日期和具体时间。
2.本表复制有效。
附件五
关于出席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代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我单位出席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及选举组织方案经批复后,我单位于 2023年 月 日通过班级团支部组织选举、院(系)学生会审核推荐等形式产生学代会代表,共选出 名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 名,女代表 名。
根据我单位的代表名额及《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我单位出席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是(以姓氏笔划为序):
特此报告。
选举单位: (院学生会盖章) (分党委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