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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理工学院影视传媒学院学生组织考核办法

校对:纪权贵 责编:罗豪 终审:李曼 时间:2025-01-01 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共青团改革工作,加强学生骨干培养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发挥学生组织在思想引领、成长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经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影视传媒学院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院级学生组织要在院党总支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团学工作,协助学院发挥育人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学生组织包括影视传媒学院团委会 公室、组织部、新闻宣传中心)、学生会、青年发展咨询与服务中心、学风与发展自治委员会、学生行为文明自律委员会、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等学生组织。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四条  学院团委成立学生组织建设考核小组,院团委书记任组,学生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学生组织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  学院团委办公室作为考核的执行部门,负责各学生组织在进行日常学生工作、自行组织活动、参与学校及学院活动等工作的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六条  学生组织考核按照常规工作、专项工作、特色活动、突出贡献四大内容进行考核。常规工作:日常值班、例会等常规性工作;专项工作:各学生组织实际情况开展的工作;特色活动:各学生组织开展的具有学院( 学校)特色的大型活动;突出贡献:学生组织及学生骨干个人对学院团学建设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

第七条  考核细则:

  )常规工作

1.值班工作。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或旷到,并且在值班期间积极工作或学习。值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到扣2分/次,无故旷到3次予以免职。

2.材料报送。各学生组织提交至书记查阅的文件(含通报文件、策划案、讲话稿、议程、活动总结、新闻稿等最终版的文字材料),修改一次扣1分,重写扣3 分。

3.工作完成度。根据工作开展计划表,对于超时完成的,每超时1天扣1分。

4.校级评价。每月根据校级学生组织对该学生组织考核排名

予以加扣分,排名全校前三名的分别加2分;排名全校后三名的2分。

5.工作质量。使用团委公章后,又因材料问题重新盖章的,1/次。

6.考勤管理。学生组织部门因公需要请自习课程的假,需学生组织负责人签字后呈书记,未签字扣1/次。

7.其它事项。部门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利用团委名义旷课或出现纠纷,损害学院声誉视情况给予扣分或予以免职;公假条弄虚作假视情况给予扣分或予以免职。

 二)专项工作

1.院团委办公室(考核单位:学生组织建设考核小组)

1)会务工作:负责院团委负责人例会、部门负责人例会等会议的筹备与保障工作,包括制作会议材料、准备会议现场、完善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等。会前准备不充分视情况扣1分;会后会议纪要提交书记审核留存,记录不全面,汇总不清晰视情况扣1-3分。

2)文件工作:负责院团委各类文件、通知的撰写、分发、整理和存档,每周制定团委工作安排表、值班表,以及不定期的红头文件的制作。工作安排表、值班表发布为每周日晚22:00前,迟发扣1/次;工作安排表制定不到位,遗漏重要活动扣3分/

3)物资管理:对院团委所有物资进行管理,包括团委物资的保存与出借;团委办公材料的使用等。对物资管理不到位的1/例。

2.院团委组织部(考核单位:院团委书记)

1)团务管理:整理归档学生团籍、管理智慧团建系统中本院账号的各项事务、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信息错误扣1/例,因智慧团建工作受到上级团组织批评的扣2/次。

2)团员发展:严格做好团员发展、团员证注册管理工作、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发展出现偏差,导致不规范入团等行为出现的扣5分/人,团费收缴出现误差扣0.1分/元(自25年计算,不计算往年)。

3)评优、考核:做好评优评先、团支部考核、团干部考核等工作。评优评先出现错误数据,每例扣1分;提交至校团委后出现错误数据,扣3/例。

4) 团支部建设:负责团支部建设。每年评选出省级及以上活力团支部,年终考核加15/个。

5)思想引领与组织生活:督促检查各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晚班会开展情况,下发主题团日活动通知并检查开展情况。对主题团日组织开展不力的,扣1/次,其中受到上级团组织批评的,扣3/次。

3.院团委新闻宣传中心专项工作:(考核单位:院团委办公室)

1)学院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学院各项活动宣传工作,A、B级活动开展未写稿件分别扣3、2分/次。稿件质量出现常识性错误及明显错误,视活动等级扣1-5分。外宣稿件按照国家级、省级、市区级分别加5分、3分、1 /篇。(A级:校领导及以上 领导出席的活动及会议;B级:院领导出席的活动及会议;C级:相关培训、社团活动等其他类活动)

2)学院网站的建设工作:负责学院相关网站的更新工作,出现错误、错别字等扣2分/处。

3)学院新媒体的建设工作:

粉丝数增长与影响力并进:“影传新青年”抖音粉丝数每增长(减少)100人加(扣)1分(每月查阅粉丝数);“缤纷影传”公众号粉丝数每增长(减少)100人加(扣)1分(每月查阅粉丝数);

发布抖音作品或推文质量高:“影传新青年”抖音单个视频点赞达100个,每超100个加1分;“缤纷影传”公众号单篇推文浏览量达500,每超100浏览量加1分;

海报设计(含邀请函等设计),未按要求完成扣1/次。

4)学院新闻素材库建设:每遗漏一次活动素材扣2分,视素材质量加扣1

4.学生会 专项工作:(考核单位:院团委办公室)

1 )思想引领。学生会负责学院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围“五四”、“一二· ”、新中国成立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少一次扣2分。

2)成长服务。组织本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院团委书记视活动效果加扣1-5 分;组织本学院报送选手参加学校的相关赛事活动,选手获得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非学院报送不加分。

3)权益维护。组织召开本学院学生座谈会,开展系列为学院学生服务的相关活动,发生学生投诉事件每1例扣2 分。

4)技术支持。根据学院相关活动安排,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每周完成3次技术服务后,每多1次视时长加1-2分(超过120分钟计2分) 出现技术错误视情况扣1-5分。

5.青年发展咨询与服务中心专项工作:(考核单位:院团委办公室)

1)学生社团。加强学院学生社团的建设,每月撰写社团发展月报呈院团委书记查阅,视组织建设情况加扣1-5分;组织学生社团积极参评国家级-校级等各级别活力社团的评选工作,社团开展活动获得外宣或影响力较大的,加1-5 分。

2)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学院创新创业氛围的营造,宣传

创新创业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遗漏消息扣10 /次;培育和孵化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的,加10/项。

3)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学院志愿服务工作,每月组织开展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未开展扣2分。

4)社会实践工作。负责学院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对学院社会实践取得的成绩进行梳理,统计数据每漏一项扣2 分。

5)礼仪队伍建设。承办学院各类活动的礼仪接待或颁奖工作。

6.学风与发展自治委员会

1)学风建设。负责学院学风建设,组织开展营造优良学风的相关活动,院团委书记视效果加1-5 分。

2)考勤管理。精准掌握学院各班级人数、教室的情况,因数据掌握不准确而造成错误的扣2分/次;通过巡查课堂等发 现违纪旷课的学生,每查处1人加1分/人次,每月上限5分;负责学院自习的检查工作,考勤管理弄虚作假的予以免职。

7.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

1)星级寝室建设成效。负责学院宿舍的管理与建设,加强对宿舍的检查,打造安全、文明宿舍,每查处一件违禁品宿舍1分/间,每月上限5分;学校每查处一件违禁品宿舍扣2分/间,每月上限6分;每月进行2次晚归检查,未完成扣3分/次。

2)学生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每月组织开展社区活动,院团委书记视活动组织情况进行加扣分1-5分。

(三)大型活动

学院参加或者承办的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或赛事,对承办的各学生组织进行加扣分1-15 分;协办的学生组织加扣1-5分。

(四)突出贡献

1)个人荣誉。学生骨干自身获得省级个人荣誉的,加 10 分;获得国家级个人荣誉的,加20分。(该项加分时间区间须在考核当月)

2)组织建设。学生骨干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后被采纳者,视情况可加1-10分。

3)其它事项。学生骨干为学院团学工作做出巨大贡献的,予以专门表彰,授予学院“团学之星”荣誉称号。

第四章  执行措施

第八条  遇学院活动、学校活动时,根据签到/签退结果来进行 考核,重要活动会通过学习通或照片的形式具体核实。

第九条  学生组织内部组织活动时,提前跟执行部门进行报备(如例会提前借用教室等),根据是否报备情况进行考核(未报备但后期能补充证明材料如照片,通知截图等均可)。

第十条  根据各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各学生骨干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加分减分制度考核。院团委办公室每月30日前汇总核算考核数据提交至书记处。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每月考核。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划分月先进个人名额,排名1-7的学生组织月先进个人名额分别+3、+2、+2、+1、+1、 0、0(基础名额各组织2个)

第十二条  月先进个人。获得“月先进个人”的学生骨干,颁发纪念品及证书。获得“月先进个人”的在“五四表彰”中同类条件下优先。

第十三条  学期考核。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汇总计算学期考核,排 1-7名的学生组织学期先进个人名额分别+2、+2、+1、+1、+0、0、0(基础名额各组织 1 个)。学期排名前3名的学生部门授予“优秀部门”,奖励活动经费。

第十四条  学期先进个人。获得 学期先进个人”的学生骨干,颁发纪念品及证书。获得“ 学期先进个人”的“评优评先”中同类条件下优先。

第十五条  学年度考核。根据学期考核结果汇总计算学年考核,排名1-7名的学生组织学期先进个人名额分别为5、3、3、2、2、1、1(基础名额各部门1个)或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院内表彰。

第十六条  本通知自 2025 年春季学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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