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展演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的最后一次专业训练,是基于现有作品的综合艺术实践,以节目的方式通过专场演出形式呈现。
一、毕业展演基本要求
毕业展演要求学生展示三个作品,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小组合作。
(一)毕业作品要求
1.由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现有的实际能力,对学生展演的作品的类型进行规定。
2.三个作品展演的时长总共不少于10分钟。
3.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够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4.展演中学生的专业技能要求达到毕业要求的艺术水平。
5.集体作品,每组原则上不能超过10个人。
6.作品要求是MPG、AVI、MP4等格式,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二)毕业展演策划书要求
毕业作品正式排练之前,围绕着拟进行排练的作品撰写策划书,毕业展演策划书字数不少于1500字,文体结构如下:
1.标题
依据拟进行展演的作品进行命题,例如“关于钢琴曲《xxx》等三个作品的展
演”。
2.主体部分
(1)作品分析
(2)展演设计
① 目的和意义
② 作品类型
③ 服化道要求
④ 舞美设计
⑤ 灯光音响设计
⑥ 计划进度
3.格式要求
(1)标题三号黑体字居中排写
(2)主体部分字体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首行缩进,小标题一律加黑。
(三)毕业创作报告书要求
毕业作品创作完毕,围绕毕业作品的创作过程进行报告,毕业创作报告书字数不少于3000字,文体结构如下:
1.标题
依据影视作品创作中的分工不同进行命题,例如“关于钢琴曲《xxx》等三个
作品的展演”。
2.主体部分
(1)作品展演简述
(2)任务完成的情况
(3)心得和体会
3.格式要求
(1)标题三号黑体字居中排写
(2)主体部分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首行缩进,小标题一律加黑。
二、毕业展演工作流程
依照武昌理工学院毕业综合训练总体规定,影视传媒学院毕业展演按照下面流程进行。
(一)学院依据毕业展演工作细则,下达毕业综合训练(毕业展演)工作指导性意见。
(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依据学院制定的毕业综合训练(毕业展演)工作细则,各系制定学年度工作细则,并进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三)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
毕业展演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展演的选题进行指导。选题依据学生展演的作品进行命题,例如“关于钢琴曲《xxx》等三个作品的展演”。
(四)指导教师下达毕业创作任务,指导学生开题
学生按照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撰写毕业展演的开题策划书。每个同学开题策划书要从对作品分析、展演的设计等几个方面入手。开题策划经指导老师通过后方可进行排练。
(五)学生进行排练并撰写毕业创作报告书
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展演作品进行指导,学院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六)毕业作品展演
评审小组现场观看学生毕业展演,并现场进行评分。评审小组由5位教师组成,其中一位要有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教师不得参与评审。展演过程现场录制,刻成光盘提交指导教师归档。
(七)资料存档
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毕业展演后,指导教师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资料归档含开题报告(后附毕业展演策划书)、指导教师及评审小组评分表、毕业作品的光盘、毕业展演报告书。
三、毕业展演计划进度安排
毕业展演计划安排
阶段 | 时间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 |
第一阶段 | 2019年6月1日 至 2019年 9月30日 | 选题与 收集资料 | 选题与审批 填写任务书 撰写计划安排 选定参考资料目录 |
第二阶段 | 2019年10月1日 至 2019年11月30日 | 开题 | 开题报告 开题申请 开题审批 |
第三阶段 | 2019年12月1日 至 2020年4月30日 | 作品初排 作品定型 | 作品初排 作品定型 诚信承诺书 |
第四阶段 | 2020年5月1日 至2020年5月30日 | 展演 | 展演申请与审批 准备展演 展演 |
四、毕业展演测评标准
毕业展演测评由选题与收集资料测评、开题测评、作品定型测评、展演测评四个环节测评构成,各环节毕业创作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10%、10%、30%、50%。指导教师和评审小组须严格按照《毕业展演测评标准》(见附件23)进行评分。
(一)选题与收集资料测评须在第六学期完成。由学生自己提出展演选题并得到指导教师认可,须完成展演选题(3项个人表演作品,合计不少于20分钟,且艺术风格不同),收集与选题有关的资料。指导教师须在第六学期末完成对选题与收集资料环节的评分工作并公布成绩。
(二)开题测评须在第七学期完成。学生在展演方案制定时必须完成作品展演所需要的化妆、服装、灯光、道具及音乐伴奏设计。指导教师须在第七学期末完成对展演方案的评分工作并公布成绩。
(三)作品定型测评须在第八学期4月底之前完成。学生依据选题和毕业展演大纲要求,独立完成三个作品排练(个人表演,可以邀请伴演),撰写展演作品说明。指导教师对作品审定环节评分并公布成绩。评分合格的,方可进入展演环节。
(四)展演测评必须在第八学期的5月底之前完成。学院按专业组成展演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5名及以上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原则上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教师不得参加自己指导的学生展演评审。展演以现场演出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地完成作品展演。评审小组从基本功(40%)、表现力(40%)、创新性(20%)三个方面对展演进行评分。展演结束三天内公布成绩。首次展演未通过的,学院在10-15天内给予再次展演机会,再次展演仍未通过的,展演成绩为不及格。
(五)评审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不得商议,当场评分,评审小组秘书计算分值(展演成绩等于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经小组长审核签字后,交指导老师录入蓝墨云平台公布成绩。
(六)指导教师合成毕业展演成绩并整理毕业展演档案。毕业展演成绩经系主任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后,由指导教师录入教务系统。
(七)教学督导须对学生毕业展演、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展演成绩评定是否客观公正进行抽查与评价。发现问题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
1. 毕业综合训练手册-展演类
2. 毕业展演开题报告(封面)
3. 毕业展演策划书
4. 毕业展演报告书
5. 毕业综合训练展演记录及成绩表-展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