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首页  >  实践教学  >  正文
武昌理工学院音乐与传媒学院音乐系本科生毕业(展演)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5-02-02 点击量:

   武昌理工学院音乐与传媒学院音乐系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对巩固提高学生所学知识,培养学生艺术创新精神、艺术实践能力起着重要作用。为保证音乐系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的质量,特制定音乐系本科生毕业展演实施细则。
音乐系本科生的毕业(展演)设计工作环节包含两项内容:一是毕业展演;二是就展演作品撰写两千字左右的论文。
 
一、毕业展演
(一)毕业展演的要求
1
、毕业展演的曲目要以风格多样性与个人表现的独创性相结合。学生毕业展演的曲目必须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必须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坚决杜绝污秽低级内容与形式的出现。
2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于第8学期第8周前向音乐系毕业设计工作小组提交毕业展演曲目。
3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期完成展演的各项工作,并接受音乐系毕业设计工作小组阶段性检查。
4
、毕业展演曲目要求:
声乐专业:两首作品,风格要求不限。
钢琴专业:两首作品,风格要求不限。
民族乐器专业:两首作品,风格要求不限。
管弦乐器专业:两首作品,风格要求不限。
舞蹈专业:独舞一个,另参加双人舞、三人舞蹈、群舞等其他舞蹈形式表演一项。风格不限。
(二)、毕业展演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1
、音乐系毕业展演的指导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
2
、指导教师按专业分组对展演学生进行集体评分,评分标准由各专业教研室制定,并上交学院备案。
  
二、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一)毕业论文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
1、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
2、分析比较、制定设计的能力。
3、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思辩能力。
4、综合分析、总结提高及撰写论文的能力。
(二) 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
1
、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为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
2
、指导教师同时担任毕业展演专业指导教师。
3
、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在整个毕业论文阶段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学生八人。
4
、毕业论文应该紧密结合毕业展演的内容,就演出作品展开论文撰写。
5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要在毕业展业前两周完成,论文合格后才能开始毕业展演工作。
6
、指导教师必须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指导,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保质有序按时完成。
7
、论文格式符合学校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三、举办个人音乐会实施办法
毕业生举办个人毕业音乐会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资格审查
1
、专业学习成绩优秀。
2
、曲目不少于8个,时间不少于1小时,(串场节目最多2个,时间另计);舞蹈专业节目数量不限,表演形式不限,时间不少于45分钟。
3
、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专业小课老师签注意见——音乐系领导审批——院领导审查批准。
4
、毕业音乐会主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在所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培养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
(二)教师指导
1
、毕业音乐会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指导教师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分析学生的条件与特长,指导学生制定和安排毕业音乐会进度计划;
2
、指导学生认真填写音乐系本科生毕业音乐会设计说明书
3
、随时了解学生毕业音乐会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励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的科学作风。
4
、音乐会结束后,辅导学生全面总结毕业音乐会的成果与不足,配合系资料室指导学生对毕业音乐会进行整理并归档。
(三)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
、明确毕业音乐会设计主题的基本要求,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完成任务。如需变更者,应向指导教师说明理由,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领导、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2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任务,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
3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准备毕业音乐会。
(四)成绩评定
评定成绩的根据主要根据毕业音乐会的质量。评分标准由各专业教研室制定。
 
 
 
 
 
                                                                                                              
音乐与传媒学院
                                                                                                        
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版权所有:武昌理工学院影视传媒学院 技术支持:网络中心
联系电话:027-8165216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经济开发区江夏大道16号  邮编:430223   

鄂ICP备11008201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0109号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