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指学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与培养目标规定,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教学活动。按照性质可分为认知实习、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按照管理形式可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是指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到学校实习基地进行的实习;分散实习是指由学生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院批准,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在确保实习安全和实习效果的情况下独自进行的实习。两类实习都须在教师指导下完成。
一、实习成绩构成
实习总成绩包括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其中集中实习总成绩构成比例是 7:3;分散实习总成绩构成比例是 6:4。
二、指导教师对实习评分标准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包括个人实习计划、实习记录(周记)、实习现场表现或实习岗位内容、实习报告四个部分,比例为 1:4:2:3。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分标准如下:
环节 | 测评点 | 评分标准 | 集中实习 分值 | 分散实习 分值 |
实习计划 | 计划规范性 | 1. 实习目标明确(2 分);较明确(1 分);不明确(0 分); 2. 实习计划完整(3 分);较完整(2-1 分);不完整(0 分); 3. 实习内容具体(3 分);较具体(2-1 分);空洞(0 分)。 | 10 | 10 |
操作可行性 | 计划可行性强(2 分);一般(1 分);无计划(0 分)。 |
实习周记 | 数量标准 | 1. 每周 1 篇,字数 500 字以上,按时提交,得 14 分; 2. 每增加 1 篇,得 1 分,满分为止; 3. 每延时提交 1 篇扣 0.5 分; 4. 没有周记的为 0 分。 | 40 | 40 |
质量标准 | 1. 内容详实,细节清晰,重点突出,格式规范(10-8 分);内容一般(7-1 分);内容空洞(0 分); 2. 佐证材料齐全(图片、音频、视频、联系电话),能充分证明实习过程的真实性(8-7 分);佐证材料比较齐全(6-3 分);佐证材料不齐全(2-0 分)。 3. 周记有一定的总结和反思(2 分);一般(1 分);没有总结 (0 分); |
现场表现 | 遵守纪律 | 1. 严格遵守实习操作规程和实习单位工作纪律(10 分);基本遵守操作规程和纪律(9-1 分);不遵守(0 分); 2. 遵守实习单位考勤纪律,旷工一次扣 2 分,20 分扣完为止; 3. 因私请假、迟到、早退每次扣 0.5 分,20 分扣完为止; | 20 | 0 |
实习态度 | 严肃认真,一丝不苟(10 分);一般(9-1 分);不认真,应付实习(0 分)。 |
实习岗位内 容 | 实习岗位 | 实习岗位与专业紧密结合(10-9 分);实习岗位与学科相关 (8-7 分);实习岗位与学科(专业)较相关(6-5 分);不相关(0 分)。 | 0 | 20 |
实习内容 | 实习任务明确,内容与专业紧密结合(10-9 分);实习内容与学科相关(8-7 分);实习内容与学科(专业)较相关(6-5 分);不相关(0 分)。 |
实习报告 | 字数要求 | 字数在 3000 字以上(6 分);字数在 2500 字以上(5 分);字 数在 2000 字以上(4 分);字数在 1500 字以上(3 分);字数在 1500 字以下(0 分)。 | 30 | 30 |
质量要求 | 1. 报告有思想,有完整的经验与体会,具有借鉴性、启发性 (8-7 分);有一定的经验与体会(6-1 分);没有总结(0分); 2. 运用专业知识自主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8-7 分);在老师的指导下运用专业知识解决了某些实际问题(6-1 分);没有解决问题(0 分); 3. 格式规范,条理清晰(4-3 分);条理较清晰(2-1 分);条理不清晰(0 分); 4. 语句通顺、没有错别字(4-3 分);语句较通顺(2-1 分); 语句不通顺(0 分); |
三、实习单位评分标准
实习单位评定成绩由考勤、态度与表现、专业能力三个部分成绩构成,比例为 2:3:5。实习单位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其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 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考勤 | 1. 遵守实习单位考勤纪律,旷工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 2. 因私请假、迟到、早退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 20 |
态度表现 | 1. 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的安排(5 分); 2. 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10 分); 3. 工作主动热情,认真负责,敬业爱岗(10 分); 4. 团队精神好,协调能力强(5 分)。 | 30 |
专业能力 | 1. 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20 分); 2. 虚心学习,进步很快(10 分); 3. 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10 分); 4. 创新性地开展工作,解决技术难题(10 分)。 | 50 |
四、实习测评管理
1、指导教师须开设实习班课,应用蓝墨云平台对实习进行管理。
2、指导教师对实习周记(记载)、实习报告等,须在一周内批改完毕并公布成绩。实习结束后及时合成实习成绩。系主任对实习成绩进行复核并签字,由指导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五、实习直接确定为优秀或不及格的条件
1、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直接确定为优秀:
(1)为实习单位或学校争得荣誉;
(2)为实习单位或学校做出较大贡献;
(3)与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4)成为实习单位工作(业务)骨干;
(5)被实习单位表彰或奖励。
2、以下情形之一,直接确定为不及格:
(1)违法违纪、有损学校和实习单位形象;泄露实习单位机密;
(2)给实习单位带来较大损失;
(3)实习周记或实习报告弄虚作假;
(4)出勤率低于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