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创作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的最后一次专业训练,创作成果以影视短片、广播电视节目等形式呈现。
一、毕业创作基本要求
毕业创作要求学生分小组创作影视作品,小组成员分别担任编剧、导演、摄影、剪辑、制片等工作,自主组合成团队,可一人身兼两职,创作作品前要精心策划,作品创作完毕要对创作过程进行报告。
(一)毕业作品要求
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现有的实际创作能力,对学生创作作品的要求如下:
1.作品体裁:剧情片、纪录片、专题片、电视节目。
2.时长不少于10分钟。
3.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够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4.作品的编剧手法、拍摄技法、导演手法、光影构图、场景设置、演员表演、音乐音响等均能达到一定的艺术水平。
5.分组创作,每组原则上不能超过5个人。
6.作品要求是MPG、AVI、MP4等格式,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二)毕业创作策划书要求
毕业作品正式创作之前,围绕着拟进行创作的作品撰写策划书,毕业创作策划书字数不少于1500字,文体结构如下:
1.标题
依据拟进行创作的影视作品,小组成员的根据分工不同进行命题,例如“关
于短片《xxx》的导演创作策划”。
2.主体部分
(1)创作意义与价值
(2)同类创作的最新状态和发展综述
(3)创作的分工明细
(4)创作的表现方式
(5)设备和技术要求
(6)创作成果的呈现方式及预期目标
(7)进度计划
3.格式要求
(1)标题三号黑体字居中排写
(2)主体部分字体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首行缩进,小标题一律加黑。
(三)毕业创作报告书要求
毕业作品创作完毕,围绕毕业作品的创作过程进行报告,毕业创作报告书字数不少于3000字,文体结构如下:
1.标题
依据影视作品创作中的分工不同进行命题,例如“关于短片《xxx》的导演创
作报告”。
2.主体部分
(1)职责与分工
(2)任务完成的情况
(3)心得和体会
3.格式要求
(1)标题三号黑体字居中排写
(2)主体部分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首行缩进,小标题一律加黑。
二、毕业创作工作流程
依照武昌理工学院毕业综合训练总体规定,影视传媒学院毕业创作按照下面流程进行。
(一)学院依据毕业创作工作细则,下达毕业综合训练(毕业创作)工作指导性意见。
(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依据学院制定的毕业综合训练(毕业创作)工作细则,各系制定学年度工作细则,并进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三)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
毕业创作分小组进行,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组合,每组原则上不超过5个人。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创作的选题进行指导。选题依据学生在影视作品不同分工进行命题,例如“关于短片《xxx》的导演创作”。
(四)指导教师下达毕业创作任务,指导学生开题
学生按照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撰写影视作品创作的开题策划书。每个同学开题策划书要从对作品的总体构思、对自己担任的工作等几个方面入手,并在策划书后附上剧本或文案等。开题策划经指导老师通过后方可进行创作。
(五)学生分组进行创作并撰写毕业创作报告书
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创作作品进行指导,学院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六)毕业作品展映
每组提交一个装有毕业作品的光盘或U盘给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现场看片,并现场进行评分。评审小组由5位教师组成,其中一位要有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教师不得参与评审。
(七)资料存档
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毕业创作后,指导教师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资料归档含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创作策划书)、指导教师及答辩小组评分表、毕业作品的光盘及毕业创作报告书。
三、毕业创作计划进度安排
毕业创作计划安排
阶段 | 时间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 |
第一阶段 | 2019年6月1日 至 2019年 9月30日 | 选题与 收集资料 | 选题与审批 填写任务书 撰写计划安排 选定参考资料目录 |
第二阶段 | 2019年10月1日 至 2019年11月30日 | 开题 | 开题报告 开题申请 开题审批 |
第三阶段 | 2019年12月1日 至 2020年4月30日 | 作品初稿 作品定稿 | 完成作品初稿 完成作品定稿 诚信承诺书 |
第四阶段 | 2020年5月1日 至2020年5月30日 | 展映 | 展映申请与审批 准备展映 展映 |
四、毕业创作测评标准
毕业创作测评由选题与收集资料测评、开题、作品定稿测评、作品展示测评四个环节测评构成,各环节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15%、15%、30%、40%。指导教师和评审小组须严格按照《武昌理工学院实践课程测评及管理办法》中的《毕业创作测评标准》进行评分(见附件22)。
(一)选题与收集资料测评须在第六学期完成。由学生自己提出创作选题并得到指导教师认可,选题阶段学生必须完成作品选题并列举出与选题有关的参考作品。指导教师须在第六学期末完成对选题与收集资料环节的评分工作并公布成绩。
(二)开题测评须在第七学期完成。学生在创作方案制定时必须完成作品选题素材收集和可行性分析。指导教师须在第七学期末完成对创作方案的评分工作并公布成绩。
(三)作品定稿测评须在第八学期4月底之前完成。在作品初稿完成后,指导教师须对创作是否抄袭或由他人代做审核,作品定稿后,须进行再审,并签字负责。发现抄袭或由他人代做的,重做。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对作品定稿环节评分,并公布成绩。评分合格的,方可进入展示环节。
(四)作品展示测评必须在第八学期的5月底之前完成。各学院按专业组成作品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原则上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教师不得参加自己指导的学生作品评审。作品展示以现场展览的方式进行,学生对作品进行展示说明和接受质询提问,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品展示说明并对评委质询进行简练、准确的回答。展示结束三天内公布成绩。首次展示未通过的,学院在10-15天内给予再次展示机会,再次展示仍未通过,展示成绩为不及格。
(五)评分要求。评审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不得商议,当场评分,评审小组秘书计算分值(展示成绩等于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经小组长审核签字后,交指导老师录入蓝墨云平台公布成绩。评审小组须对设计是否抄袭或由他人代做出具鉴别意见。有一名及以上成员鉴别为抄袭或由他人代做的,上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审核为抄袭或由他人代做的,毕业创作成绩计零分,取消重做资格,指导教师按照教学事故处理。经上级部门或学校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为抄袭或由他人代做的,毕业创作成绩计零分,已颁发的毕业(学位)证书予以撤消,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成员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六)指导教师合成毕业创作成绩并整理毕业创作档案。毕业创作成绩经系主任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后,由指导教师录入教务系统。
(七)教学督导抽查与评价。教学督导须对学生毕业创作、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创作成绩评定是否客观公正进行抽查与评价。发现问题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
1. 毕业综合训练手册-创作类
2. 毕业创作开题报告(封面)
3. 毕业创作策划书
4. 毕业创作报告书
5. 毕业综合训练展映记录及成绩表-创作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