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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小剧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4 点击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多功能小剧场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设备的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多功能小剧场是学院进行节目排演和教学成果展示的实践场所,非工作人员或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多功能小剧场。

二、多功能小剧场的设备由专人管理,机器设备使用完后,负责人要认真检查并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进入多功能小剧场演出或观看演出的教师、学生,未经允许,不得乱动、启用设备。室内保持安静,不得追逐、喧哗,注重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写以及乱画。

四、学生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设备,不得单独开启使用多功能小剧场设备,教师和学生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设备操作,严禁违章操作,违反规定使用发生导致设备损坏或遗失,追究当事人事故责任。

五、凡多功能小剧场内的机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有学院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要保持账物相符。多功能小剧场设备严禁私自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严禁在多功能小剧场内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 

七、多功能小剧场内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严禁吸烟,严禁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八、多功能小剧场使用完毕,断开电源,关好门窗,由实验员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非正常教学时段借用多功能小剧场应提前两天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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