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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传媒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时间:2024-03-20 点击量:

校外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校外实习基地是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场所,能够提供学生参加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活动。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基地建设指导思想及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专业发展需要,逐步建成一批稳定、优质的且能满足各专业学生培养需要的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建设要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满足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遵循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体现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办学思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专业发展整体水平。

实习基地选择应体现专业对口、相对稳定,并尽可能立足武汉、就地就近,既便于开展工作,又利于节约经费开支。实习基地建设应考虑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硬件建设包括接收实习生规模、保证相关专业学生完成实习任务、交通便利安全及食宿等条件;软件建设包括实习基地单位领导重视程度、指导人员配备情况、完成实习任务、保证实习质量的措施等。

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具备实习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每专业至少建立2个以上校外实习基地,可多个专业共建一个校外实习基地。

二、基地建设流程

学院专业系对拟建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初步考查与论证,与基地建设依托单位协商达成初步意向,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撰写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填写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立项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确定签署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

协议书应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双方权利和义务、实习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可容纳的实习学生人数,聘请相关指导人员等方面的内容。协议合作年限原则上三至五年,合作协议在执行中若需变更,可由一方提前半年提出,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新的条款或停止实施。协议期满,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可以续签协议。

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教务处、实习基地所在单位、有关学院各执一份。签订了共建协议的实习基地,在基地所在单位悬挂由学校统一制作牌。

三、基地管理

实习基地管理要科学规范、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利于实习基地的建设和巩固。为了保证校外实习基地的正常运行,校院两级应加强对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校外实习基地统筹协调,各学院负责本院实习基地运行具体工作,加强与各实习基地的联系,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实习目标。

学院应对负责管理的实习基地进行工作总结,经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学院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基地档案建设,包括实习基地协议书、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单位指导人员一览表、实习新闻和图片、实践效果和反馈意见、实习总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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